关于为员工承担的个税能否计入研发费用问题
时间:2021-08-27 10:28:24 浏览:9920
关于为员工承担的个税能否计入研发费用问题
问题描述
专家回复
雇主为雇员承担的个人所得税款,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。企业需要将为员工承担的个税与税后工资换算成税前工资,员工按照换算后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后,符合规定的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以计入研发费用,并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加计扣除。
政策依据
(三)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,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;
四、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,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。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,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。
《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):